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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等文件精神,按照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区政办发〔〕22号)要求,切实做好中心城区小学入学工作,确保我校“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以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入学。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招生工作文件精神,规范招生流程,确保公开公正、阳光招生。

二、入学范围及对象

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验小学招生入学范围严格按照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区政办发〔〕22号)规定范围执行:石佛沟村、下砭沟村、阳崖村、邓家沟村、小砭沟区域、汇缘华庭小区。入学对象为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招生数量及班额设置

年秋季我校枣园校区一年级拟招收8个班,每班48人,共人。(只有枣园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招生工作小组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成立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小组。

(二)招生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宣传政策(8月11日至8月17日)

学校向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宝塔区考试管理中心呈报招生方案。在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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